四川在线记者陈碧红
经国务院批准,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跨境电商收入进口试点范围将扩大至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所有城市(地区)。未来相关城市(地区)经当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可按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模式代码1210业务)。截至目前,我省德阳、绵阳、南充、宜宾具备开展1210业务的条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什么是网上购物保税进口?据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负责人介绍,“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编码为“1210”,其中“12”代表保税,“10”代表一般贸易。在1210保税备货模式下,跨境电商可以将未售出的商品批发到国内保税物流中心,然后在网上销售,一卖一通关。没有卖出去的不能出海关特殊监管中心,但不需要报关,卖不出去的可以直接退运国外。
该模式下,货物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三折优惠,采用清单发布、汇总申报的模式,将帮助海外优质商品以优势价格、便捷流程进入中国消费市场。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将享受到更优惠的价格和更便捷的购物方式。
按照流程,网购保税进口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跨境电商货物通过国际物流分批运往中国;完成一线入境通关手续后,进入区域(中心)专仓入库备货;国内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在区域(中心)网上购买保税货物;相关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申报《申报清单》;海关通过统一版跨境电商进口系统审核《申报清单》;《申报清单》放行后,仓储企业按照订单进行分拣包装,办理出区(中心)手续,通过国内物流配送给国内消费者。
该负责人表示,该模式有效解决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B2C)模式下通关难、成本高、政府税收流失、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据了解,自2012年5月第一批跨境贸易电商试点获得海关批准以来,这一模式已进入试点探索阶段。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并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出的货物,实行个人货物监管,实行“订单、付款单、运单”三大订单与报关单对比,形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雏形。
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包括北京在内的37个城市试点,2020年进一步扩大到86个城市和海南岛。此前,我省成都、泸州均有上市。
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地区将大幅增加,这意味着网购保税进口的1210模式将全面复制推广。这意味着,我省德阳、绵阳、南充、宜宾可首次使用该模式,对于增加优质跨境电商消费产品供给,打造高品质宜居生活场所,丰富海关特殊监管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贸试验区等改革创新载体的业务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来自德省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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