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侵犯了五粮液对五粮液、五粮春的专用商标权,滨河集团须赔偿五粮液经济损失900万元。
好像一场简单的官司从北京一中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几年过去了,五粮液不容易。据相关报道,五粮液还有很多“兄弟”、“三粮液”、“四粮液”等等。《九兄弟》失传。“三哥”“四哥”呢?
放眼过去,“我家叔叔无数”的不止五粮液一家。在假货横行的时候,几乎所有知名商品都有“孪生兄弟”。
李鬼的暴乱并不是法律的缺失。法律明确规定了商标侵权的赔偿,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首先,调查取证难。侵权企业大多是不知名的小作坊,没有厂名厂址,执法部门或被侵权企业很难找到。再者,维权成本高。对于被侵权的企业来说,维权的收益往往与打假的投入不成比例,这让企业很无奈。
“九粮爷”被判巨额赔偿,具有示范意义。那些靠“蹭流量”为生的企业要注意了。被侵权企业醒来的那一天,是李鬼倒霉的一天。
(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