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明是长期
和爱人在一起,适当的关系。
深夜闯入房子杀死了她的丈夫。
5月18日
罪犯李某明被执行死刑。
长期占有一个情人
那个男人杀了另一个丈夫。
被告人李某明于2017年通过网络聊天与杨某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他们多次利用杨某某的丈夫蔡(被害人,50岁)外出打工期间非法同居,后两人的不和被发现。李某明与杨某某长期保持正当关系,产生了杀害的念头。
2020年4月2日,李某明携带水果刀、电棍、塑料手套、口罩从广东东莞坐车,于次日凌晨2时许到达广西罗城县黄金镇吴某蔡佳村。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不能确定吴某是否在家。
4月3日下午,李某明携带上述作案工具回到吴某蔡佳附近,确认吴某在家后伺机作案。4月4日凌晨3时许,李某明在彩晶家外用从电动三轮车上取下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彩晶的卧室。他先用电棍电击吴某熟睡的脸,然后用水果刀捅了吴某财经的胸部和背部几刀。后来,他因为水果刀难以从吴某《财经》的身上拔出而停下来,逃离了现场。
经鉴定,吴某死于锐器所致心脏破裂大出血。
男子故意杀人罪
被判死刑
最高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为达到与他人妻子长期保持正当关系的目的,李某明持凶器夜间入室盗窃。犯罪动机卑劣,情节和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河池中院、南宁晚报
来源:佛山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