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茅台集团的任何一个员工,我对“五星”和“飞天”都很熟悉,但自从来到文化城工作后,每天都有很多游客问我们很多相同的问题:哪里的商标上写着“飞天”茅台?「飞天」和「五星」有什么区别?既然是同样的酒,为什么有“飞天”就一定要出“五星”呢?甚至有很多游客果断认为“飞”比“五星”好。每次遇到这些问题,边肖其实都觉得有点惭愧,觉得有必要和大家分享这篇文章!各位朋友,快来做笔记吧~其实“天妃”和“五星”是贵州茅台的两个商标。他们不是大家所认为的天妃或五行。找下图!
长期以来,五星品牌和天妃品牌的茅台酒一直同时在市场上销售。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认为天妃品牌的茅台酒质量比五星的好。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五星品牌的茅台酒和天妃品牌的白酒质量没有区别,售价也是一样的。在包装车间,同一批酒统一勾兑后,往往上午包装“五星”,下午包装“天妃”,或者同时这个团队包装“五星”,另一个团队包装“天妃”,所以两个品牌的茅台酒只是包装不同而已。
那么,为什么既有“五星”又有“飞天”呢?这还得从茅台品牌的发展史说起。茅台酒之所以有“五星”和“飞天”两个商标,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国初,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成立后,原注册商标为“贵州茅台”,商标上端中间为工农手拉手图案,左右为波浪线,下方为“贵州茅台酒”五个大红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小白字。1956年3月,“茅台”二字恢复为“台”字。1953年,茅台酒开始销往国外,商标图案改为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在中,注册商标为“车轮”牌,是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商标图案被一些外国反华势力视为“政治商标”,因此受到了一些不应有的歧视。为了便于出口,经原轻工业部批准,茅台酒的出口商标于1958年改为天妃牌。设计借鉴了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天妃形象,为两个飞天仙女捧金杯,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