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2日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现就冬春回国国内吸烟者健康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重点地区来烟返烟人员
1.高风险地区的人们应该推迟来和返回吸烟。
2.原则上,中等风险地区的人们应该暂停吸烟和恢复吸烟。确需复吸的,须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对从中高风险区来烟和返烟的人员以及14天内到过或经过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家庭健康监测期间,不需要外出,不需要参加聚会活动,不需要去聚会场所(下同)。
4.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地级市(直辖市下的县)低风险区来烟和复烟的人员,必须在7天内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烟后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非重点地区来烟返烟人员
1.省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确需回来吸烟的,须在7天内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从省外回到我市农村的人员,省内外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的从业人员,运输车辆的从业人员等。凡回到我市农村的,须在7天内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回国后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其间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在非重点区域来烟和回烟的人员,除上述情况外,均以健康码“绿码”通行,在体温正常和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三、其他事宜
1.省外返鲁人员须通过“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我申报系统”提前向所在村(社区)申报。
2.市外人员到达卷烟后14日内,流出地疫情风险等级上升或者存在疫情扩散高风险的,按照重点地区防控规定分类分级实施卫生管理措施。
3.农村包括县(含县级市)、城市“城中村”、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城乡结合部。市中心农村的具体范围由各区划定。
4.各区市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得层层增设控制措施,不得随意扩大重点人群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得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不得对烟台常住人口正常流动设置限制性措施。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至2021年3月8日。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