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雪帝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鳌拜酒业有限公司擅自公开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青岛啤酒主张两被告生产销售的“特啤”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原告“500ml青岛啤酒(经典款)”产品极为相似,其搭便车意图明显。他们的行为足以导致人们认为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原告的产品或者与原告有特定联系,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两被告产品包装的设计和排列与原告产品的设计特征相似。结合该产品作为快消品的属性,很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本案判决结果为,被告山东雪帝啤酒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鳌拜酒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原告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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