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调查,山西杏花村酒厂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737万元,立案日期2022年2月16日,执行法院为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人民法院。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庆茂,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名酒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中国名酒——竹叶青酒、汾酒的生产和经营。叶青白酒是中国白酒中最独特、最完美的绿色白酒。以优质汾酒为母酒,融合了中国白酒和中医的精华,博采众长,自成一家。在国酒中独树一帜,连续三年被全国品酒会评为全国名酒。
1994年1月6日上市。列表信息见下图。
山西杏花村酒厂有限公司司法案件1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