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有疑问,电商平台上哪些行为是商标使用行为?今天简单梳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使用,是指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以标识商品来源的行为。”
使用商标的主要作用是识别商品来源。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在下列场所使用商标构成商标使用:
1、商品名称;
2、商品详情中的品牌或其他地方;
3、商品照片中使用商标;
4、部分情形下店铺名称中的使用;
5、商品上使用商标。
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上述场所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扩展:侵犯商标权主要包括: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