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接到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通知:根据防控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林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林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于19: 24左右从宿州出发,乘坐Z216次列车(003号,04车厢),于4月1日3: 20左右到达郑州西站。
3月31日,从郑州西站持网上购买的车票到候车室,5: 22乘坐K2276次列车(13号车厢),6: 40到达新乡西站。出站后打车(具体车牌号、颜色等记不清了。明明),7: 10左右到达朋友梁某某办公室(宝龙三号公寓10楼1002室),从梯子上楼。一路上没人看见。到达房间后,在此公寓休息。13: 00独自乘梯下楼(途中未见人),在楼下张加厚凉面店买了凉面(期间联系了一名服务员,同时用餐者约有五人),13: 10乘电梯回到宝龙3号公寓10楼1002室(两人同乘电梯) 并于14: 30左右(缴费时间)在宝龙新一街路口打车至新一三号,16时左右,朋友梁某某开车将林某送到其位于小店镇官屯村的家中,其余时间林某未出门。
4月1日呆在家里。
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如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隐瞒不报的,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互相告知该地区的居民。
资料来源: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