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冯空)1月8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起适当上调茅台酒产品价格。各级茅台子公司和茅台集团子公司必须以1499元/瓶的价格销售天妃53度500ml茅台酒,不得哄抬价格,以保持零售价格稳定。
2017年12月28日,茅台召开全国经销商协会,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茅台酒出厂价,平均涨幅约18%。
茅台在公告中表示,此次产品调价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增值,维护股东权益。调整茅台酒产品价格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坚决稳定茅台酒产品市场,全力维护茅台酒产品市场价格,更好地兼顾消费者、企业和经销商的利益。
公告称,茅台子公司和茅台集团各级子公司必须以1499元/瓶的价格销售天妃53度500ml茅台酒,不得哄抬价格,以保持零售价格稳定。建议卖家酌情参考,不要囤货或捆绑销售。
公告称,茅台要求更准确的产品定位。有效推动公司产品更贴近个人消费、民营企业和中产阶级等。并且公司会更加致力于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让上述消费者更加稳定的成为公司产品的主要消费者。
同时,茅台要求更科学合理的产品投放。公司将在2018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结合市场需求等相关情况推出产品。考虑到春节期间的市场因素,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公司计划在春节前加大市场投放量,提前部署安排配套物流发货、主流终端渠道供应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