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茅台才正式出台“贮存酒”制度,之前都是现勾兑现出厂
“酒是陈年的香”,其实主要是指黄酒。绍兴的“女儿红”和“状元红”世界闻名,一定要储存十八年。但是对于很多白酒来说,如果包装不好,酒精会挥发,时间久了很多白酒就会消失。
今天,茅台人以“存够陈酿的酒,不卖新酒”为标准。查阅茅台各厂记录,茅台传统工艺的14个操作点中,没有1956年的“分型分级储存”和“长期陈酿”两个点。
据专家考证,新中国成立前,老酒厂没有保质期,习惯上是今年卖去年的酒。1952年后,仍然是从工厂套现。当时如果有陈年酒,那是因为当年卖的酒喝不完,没有形成固定的体系。
1956年,茅台酒厂正式引入产储比制度。换句话说,1958年之前的茅台没有规范的长期陈酿工艺。今天,当游客参观茅台时,会发现茅台的酒商店比生产工厂多得多。
陈酿体系对茅台酒的影响非常大,以至于可以说是构成茅台酒今天核心竞争力的头号支柱,是不可比拟的历史优势。
因为之前去法国考察了白兰地的生产工艺,了解了法国白兰地储存时间的分类,国内白酒也有一、二曲等等,所以季克良决定根据参考,把茅台分成几个档次,除了八十年外,进一步发展十五年、三十年、五十年的茅台酒,形成陈年系列。
就这样,到1997年7月,茅台正式向市场推出了一系列中高档酒,包括15年、30年、50年、80年的茅台酒。
需要消除的一个误区是,很多人认为15年茅台酒应该用陈方15年茅台酒灌装,但这种观点不符合茅台酒的生产规律和物质成分规律。
季克良指出:食品消费除了安全,最注重的是口感。不同的酒精浓度,不同的香型,不同的轮次,不同的贮存容器,不同的贮存环境,不同贮存年限的葡萄酒会有不同的品质。是储存在某一年份、某一次数的老酒。不经过勾兑,不经过严格的理化分析,香气成分的数量关系就会失衡,喝起来就不好吃。
所以,特定年份的陈年茅台酒只是指以当年的老白酒为基酒,再与不同年份(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特定年份)、不同轮次、不同典型的白酒勾兑,使其最终符合国家标准和实物标准的要求。所以其实是一个等级和质量标准的概念。
科学研究进一步证实,陈年茅台酒在外观、口感和理化指标上都不同寻常。一般来说,陈年茅台酒颜色偏黄,回味较长,老酒味浓,固形物多。
问起:为什么是15年和30年,而没有20年或其他年份的茅台?
季克良:主要是口味的不同,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不可能像酒评家那么高,时间间隔短的时候也不容易被分辨出来。比如普通消费者不可能严格区分20年和30年的款式。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为了让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口感、品质、风格有明显的差异,从15年到30年,再到50年、80年。这种年份间隔的扩大也有利于产品的市场细分。
同时,季克良还提到:部分白酒利用消费者的好奇心,随意标注年份,标上高价。最终消费者因为性价比的原因逐渐对其失去信心,厂商不得不降价。曾经有人请他喝一款价格高达3000元的名酒,他尝了之后很失望。质量是一个企业的根本诚信,茅台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