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彭洪酒厂等2家企业申请小作坊(酒精饮料)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审查,上述经营者符合小作坊(酒类)批准条件,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颁发小作坊批准证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2020年绥化市第五批批发作坊批准证书(白酒)名单
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附:2020年绥化市第五批发作坊批准证书(白酒)名单。文件格式
http://www.suihua.gov.cn/receptionApi/downloadFJ?id=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