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报家庭:
据市统计部门统计,2019年度我市尧都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414元.为适时扩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根据《临汾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201670号)和《临汾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购买(销售)管理办法》(2010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提高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公租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15200元提高到16500元;二类由2.42万元提高到2.62万元。
2.保障性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2.8万元提高到3万元,家庭年总收入由6.1万元提高到6.6万元;
三。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4.2万元提高到4.5万元;家庭年收入总额从7万元增加到7.6万元。
特此告知。
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