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781.1-2021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已于2022年4月1日实施。
GB/T 17204-2021 《白酒工业术语》 及GB/T 15109-2021 《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今天正式实施。
在新版GB/T 17204-2021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中,饮料酒定义为:酒精含量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和混合酒,包括不含酒精的啤酒和不含酒精的葡萄酒。不含酒精的酒第一次被列入饮料酒的范畴。
一、饮料酒的定义变化
饮料一级分类调整为发酵酒、蒸馏酒、混合酒、露酒四类。露酒和配制酒的关系从旧标准的从属变成了新标准的并列。露酒的酒基必须是黄酒和白酒,二、饮料酒分类框架的变化可以加入少量其他由谷物制成的发酵酒。
酒基不包含调香白酒,
增加了食用酿造酒精的新定义。原料可以是谷物、土豆、糖蜜和其他可食用作物。但不是通过其他合成化学方法获得的三、新增食用酿造酒精(食用酒精)术语及定义。
。明确了可用于固液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的只能是谷物食用酿造酒精。
四、白酒的主要变化
GB/T 17204-2021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和GB/T 15109-2021 《白酒工业术语》规定了白酒主要原料的范围。明确白酒只能用粮食酿造,不允许使用非粮食食用酿造酒精和非自发酵产生的色、香、味物质。
1.对白酒主要原辅料进行限定
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白酒增加了调味酒的定义,从白酒范畴中去除,归类为配制酒。
2.增加调香白酒术语及定义
GB/T 17204-2021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和GB/T 15109-2021 《白酒工业术语》涵盖了中国白酒的全部十二个香型,增加了双香型、东方香型和浓郁香型。
3.新增白酒三大香型术语及定义
(1)增加酸酯总量的术语和定义
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增加酸酯总量的术语和定义。为了解决储存过程中的酯水解问题,提出了“酯总量”的概念。在生产日期一年后检测产品的酯和己酸乙酯总量。解决了白酒贮存过程中酸酯平衡的科学客观表达问题。
(2)标签需要标明“固态酒”
规定标准预包装产品应当标注“固态酒”。
4.浓香型白酒产品标准变化
1.新标准正式实施后,企业生产白酒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使用非粮食谷物原料和非粮食食用酿造酒精,不得使用非自身发酵产生的色、香、味物质。
2.根据GB/T 1078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检验和判定时应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并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3.新标准只规定了质量指标,企业应注意产品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