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市场红红火火
名酒价格你追我涨
这里面有不少年份酒的功劳
1
四川律师邢连超花6万余元
购买50年、30年茅台各2瓶
以欺诈消费者为由
起诉销售商及生产商贵州茅台
索赔“退一赔三”
6月4日,来自四川成都的邢律师向《中国消费者报》讲述了他起诉贵州茅台的前因后果。
2019年1月17日,邢到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某门店购买茅台酒,准备春节放假。店的招牌是“国酒茅台”,还有一块牌子写着“我们的承诺:国酒茅台,品质保证,拒绝假冒,假一赔十”。
店内有专门的“陈年茅台”柜,陈列80年、50年、30年的陈酒。其中,标签显示53度500ml国酒茅台50年价格为18999元一瓶,包装盒注明“食品名称:50年贵州茅台”;茅台30年53度500ml售价11999元一瓶,包装盒上标注“食品名称:30年贵州茅台”。酒瓶正面商标上方,也用英文标注了年份信息,如“陈年50年”(中文翻译为“50年”)。生产厂家为“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邢分别购买“50年茅台酒”两瓶、“30年茅台酒”两瓶,共计61996元。
邢说,几天后,他从品酒师那里得知,“50年茅台酒”装不下50年的白酒。茅台酒厂50年前没有这么高的产量,不可能储存50年。这种年份酒就是老酒勾兑基酒的味道。
后来他也了解到,贵州茅台官网上的产品描述是:
“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基本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精心勾兑而成。”
“3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基本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3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精心勾兑而成。”
邢认为,他和普通消费者一样,认为“50年茅台”应该是指生产出来的酒在容器中存放了50年,而不是用15年的基酒勾兑而成。“我认为茅台的做法严重误导了消费者。”邢告诉《中国消费者报》,此外,使用“茅台,国酒”的称谓也是不正当竞争,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春节后,邢以消费欺诈为由,将销售方四川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生产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告上法庭,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停止虚假宣传、停止销售“50年茅台”、“30年茅台”产品外;判令被告“退一赔三”,即除退还货款外,惩罚性赔偿18万余元。
2
四川茅台辩称
该公司没有虚假宣传行为
原告产生误解
是出于主观臆断和个人经验
与陈年茅台酒品名、外包装无关
5月28日,该案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四川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辩称,该公司作为销售方,不存在虚假宣传,从未声称贵州茅台酒的储存年限30年达到30年,50年达到50年。该店显著位置的广告明确写着:“30年贵州茅台基本基酒不低于15年,按30年贵州茅台标准勾兑;50年贵州茅台的基本基酒不低于15年,按照50年贵州茅台的标准勾兑。”
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还辩称,原告看到店内酒柜里“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的名称就对此产生误解,更多的是出于主观臆断和个人经验,与该公司提供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的品名、外包装无因果关系。
邢连超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认为,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提交的广告提示照片显示,占据中心位置的是陈年酒的照片和宣传语,上方有一行小字注明“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其基本基酒不低于15年,按照15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勾兑而成”。“这样的告知,字号太小,非常不明显”。
3
贵州茅台辩称
相据茅台酒国家标准
陈年贵州茅台酒是勾兑的
以15年、30年、50年和80年划分标准
是为了区分口感
被告贵州茅台辩称,30年贵州茅台酒、50年贵州茅台酒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根据国家标准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以下简称“茅台酒国家标准”),陈年茅台酒并不是指储藏到一定年限的酒,而是使用酒龄不低于15年的酒,精心勾兑而成,使之达到该年份酒的老味。陈年茅台酒标注的年份和酒体储藏年限并不是完全对应的,而是体现了相应年份的口感特征。
“至于为什么会以15年、30年、50年和80年为划分标准,是为了使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口感质量风格有明显区别。这样一来,许多长期喝陈年茅台酒的消费者,即便不用看包装,都能准确喝出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年份不同,品质不同,价格当然也不同,确实物有所值。”
▲以上为贵州茅台官方网站截图
针对涉嫌欺诈问题,贵州茅台辩称,该公司主观上没有欺诈的故意,客观上没有欺诈的行为。
一是该公司从未宣称过30年贵州茅台酒的储藏年限达到30年、50年,且在自营店内显著位置的广告上及官方网站上均明确介绍了相关信息。
二是原告以其对“aged50 years”和葡萄酒酒龄的理解,生搬硬套到中国白酒上,因而认为“50年陈年茅台应该是酿造并储藏达到50年然后由酒厂装瓶出售的陈年老酒”,这是极其主观的,原告没有考虑到不同文化不同语境,甚至将工艺、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葡萄酒作为对比,足以看出原告对陈年茅台酒的认识更多的是出于主观臆断和个人经验,和贵州茅台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三是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的品名、外包装不会误导消费者。贵州茅台酒受生产环境制约和技艺要求影响,产量有限,储藏达到30年或50年的老酒更是极其稀有和珍贵的,30年、50年陈年茅台酒的价格不可能买到储藏达到几十年的老酒,白酒消费者对这一点都是了解的。在信息时代,网络上甚至有很多关于陈年茅台酒的科普文章都介绍陈年茅台酒并不是储藏相应年限的茅台酒,但大家都认可陈年茅台酒是珍贵并具有收藏价值的产品。
▲贵州茅台向法院提交的老酒拍卖记录证据。证明目的:储藏年限达到几十年的老酒和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的价格差距很大。2014年,一瓶20世纪50年代的老茅台,拍卖成交价高达300余万元。
“即使答辩人的品名需要进一步完善,也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有着本质区别。”贵州茅台在答辩状中这样写道。
该案当庭并未宣判。6月5日,针对此案,《中国消费者报》向贵州茅台董秘发函采访,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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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湘江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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