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海荣(东莞理工学院中文系教授)
碑文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应用文体。唐朝文化繁荣,文学昌盛,碑文作家和作品众多,众所周知。从转型的角度比较分析碑刻的发展历程和风格特征,有助于加深对唐宋文学的理解。
碑志作家的身份转型
中唐以来,士人的主观认同和文化心理认同发生了变化,影响了碑刻的创作。初唐时,朝廷对碑文作者的选拔,更重视写碑文的人,尤其是玄宗时期。例如,张硕,一个著名的抄写员,写了许多题词的圣旨。张说,他的题词也是为了突出自己的身份。开元七年写33,360,010-30,000云:“词臣奉诏,写碑文。”开元九年,33,360,010-30,000云:“有为其题字写诏令之人。”中唐以后,文士写碑文成为常态。比如韩愈,段文昌,上谕写《王仁皎碑》。白居易《郭知运碑》明言:“下葬之日,主管文学的大臣白居易得以明言,旨在盗墓。”敬宗朝更是常见。杜牧《平淮西碑》云:“拖鞋敲阙,乞助为政碑筑贤树。关晋说:‘翰林的故事,翰林的工作是给学士写信。’“可以看出,当时皇室成员的墓志铭基本都是翰林学士写的,而宫人的墓志铭是宰相写的,翰林学士写的碑文数量整体超过了台椅(宰相)。故叶《大唐故贤妃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云:“唐人要作碑铭,所书皆为朝臣所撰,谓之“丰赋”.慈部长荣,已过千年。"
到了唐代,如刘汉、白元等,虽为词人,但多处于庙堂之外,始终未能进入中心阶层,掌握核心权力。他们的墓志铭或因应势而赞颂佳作名篇,或抒胸臆。几乎到了宋代,碑文作者的主体身份发生了变化。唐太宗将士大夫定义为注重官衔和礼仪,而宋朝开放科举选拔士人,推行文官政治,最终打破了士绅的家世地位,形成了一批出身于市民社会,但却能够融合政治精英、社会精英和文化精英的士人群体。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比唐人更广更深。自中唐以来,明道、经世致用,在宋代文人中一直出类拔萃。然而,强烈的修史风气使宋代文人文史兼擅,这在碑刻创作中有所体现。宋人也有意凸显自己的契尔而非词官身份,这与唐人不同。公元《吏部尚书崔公行状》年,皇帝欧阳修写道,“你就是碑文”,公元《语石》年,皇帝欧阳修写道:“有一个帝国历史博物馆,里面写着欧阳修说,‘王旦的墓碑还没立起来,你就可以做上记号。“欧阳修、宋祁、曾巩、司马光等人身居要职,精通文学,精通政治,精于历史,掌握着时代的话语权,追求史家的文风,可以从根本上促进碑文作家身份取向的转变。
创作思想的转型
刘茜《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中书令程公神道碑铭》云:“碑也盖了。当这个葬礼举行的时候,也是.朝臣们回忆了令尊的功德,并在上面书写,以便后人借鉴。所以建在路头,那里很明显,名字就叫碑。”刘勰-30《太尉文公王公神道碑铭》也强调:“典令贤,必见清风之美;纪必见此碑之大,此碑之制也。”其实这是对碑文创作中褒美扬名标准的一种肯定。不言而喻,张嘘
宋代文人群体作为文化的主力军,最终导致了一种新型儒学的形成,即宋学。宋学既强调对经学的回归,又有创造性的哲学思辨,主张“明体大禹”、“内圣外王”和“义理之学”。从北宋初年开始,宋儒学就开始了这种学术转型,欧阳修的国子监反转就是明证。欧阳修作为北宋的文学领袖,更加努力地推动碑刻创作的转型。《释名》年,欧阳修提出了“简洁守法”的碑文创作思想,而这个“法”就是以经典为基础的春秋笔法,有点意思。《文心雕龙诔碑》中也主张“文字要用来承载东西,文字要用来修饰文字”。言传身教,可见于世。“反对伪写碑文,提倡史家直接记录的独立精神,追求写人笔记的真实准确。王安石《上宰相书》云:“更何况,所谓文学家,应补天下.以应用为基础。”欧、王等人对碑文功用的根本认识,从礼赞美名到现实政治的实际运用,影响深远。苏轼写了《平淮西碑》,说明“中原所有的人物,都在鲁的认识之中。故立碑使鲁知用兵之利弊也。”宝开八年,张合写《平阳路公神道碑铭》,曰:“公存促善治,名唤汝。在家里,你孝顺,但在家里,你忠诚,永远不换书。今天,坟墓是一个营地,松树是一种植物。千年之后,我担心移居古灵,所以我下定决心。”史家的笔法,在所有碑文创作中强调客观公正,追求的是对义理、实际应用的崇拜而不是对美名的简单歌颂。我们看唐人的墓志铭,可以看到墓主的祖先很多,他们写下了人们感情的故事,而宋人的墓志铭淡化了家族背景,更多地展现了士人成功的历程,突出了自我奋斗的精神,在人事评价上表现出更多的独立思考和理性探讨,就说明了这一点。
写作手法的转型
碑文有悼念死者,安慰家属的作用。追思功德,扬长避短,扬善抑恶(后世讴歌也是如此),是逝者及其亲友莫大的荣幸。中唐以后,随着文化转型的浪潮,这种写法发生了变化。文人开始有意识地借助碑文表达个人的好恶,或明或暗,或直或隐。如韩愈的《论尹师鲁墓志》-《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等。被方苞评价为“无美言,乃虚言”和“直接叙述,但有讽刺与美在其中,且大小不佳”。之后柳宗元《上人书》,杜牧《富弼神道碑》等。也广为人知。
斥之笔,这已不能用扬善隐恶来解释。刘勰《文心雕龙·诔碑》云:“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欧阳修、曾巩等明确提出碑志的撰述应该向史传靠拢,追求事信言文,写法上变曲笔为直笔,善善恶恶,激昂大义,这就比唐人碑志为墓主歌功颂德和抒发个人不平之鸣的写法更进一步。曾巩《寄欧阳舍人书》对此有着系统理论阐述。在《太子太师致仕赠司空兼侍中文惠陈公神道碑铭》中,欧阳修写丁谓任“参知政事,主言者以罢黜公,公争不已,乃徙公京西”,又写“后晋公益用事,专威福”,直斥权奸,衬托出墓主的高风亮节。针对《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引起的争议,欧阳修在《与渑池徐宰党书》强调“述吕公事,于范公见德量包宇宙,忠义先国家”,强调文章创作要忠于事实,以史为据,扬善惩恶。曾巩去世后,时人韩维为其作神道碑文,林希为其作墓志铭。比较之下,不难发现,两篇文章均思辨论理,在行文风格和评价体系上高度一致,而富弼撰《范仲淹墓志铭》,不虚美,不隐恶,自云“使为恶者稍知戒,为善者稍知劝”。苏轼、王安石、司马光等人的碑志作品于此亦体现明显,这就体现出北宋碑志文整体的审美追求与写作原则,具体体现在注重史实选择,叙事客观公正,用语平和内敛,多从义理角度评判人物,在人才认知上有鲜明的道德化、史鉴化、实用化倾向。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26日1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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