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高院
【案件回顾】
七旬老人在路边电动三轮车上休息时,不慎启动车辆,甚至将人赶进树林,导致老人受伤身亡。之后,老人家属将车主及其关联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日前,吴中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案例简介
2021年8月,邹某步行至一辆停放在露天的电动三轮车旁时停下来休息,从包里拿出一个水杯喝水,然后用手抓住车辆的把手,侧身想坐到三轮车的驾驶座上,但车辆突然启动。邹某坐在驾驶座上,车辆带着邹某冲向路边的树林,导致邹某大腿与树木相撞,无法动弹。几个小时后,有行人发现异常,但老人伤势严重,已经死亡。
邹某家属诉称,该车辆连接器裸露,未安装绝缘套管,相邻电线连接器容易短路,导致车辆电源无法接通,存在安全隐患。两被告将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无警示标志的停车场,与邹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某工程公司认为涉案电动车并非其所有,而是陈某个人所有。陈某为他工作,把车停在停车场,拔出钥匙,离开现场去工作。基于人道主义,同意赔偿原告1万元。被告陈某称,涉案电动三轮车确实属于他,但他在停车时拿走了钥匙。邹擅自启动车辆,发生了这起事故。
法庭审判
从审讯中发现的情况来看,可以认定陈某早上驾驶电动三轮车到停车场,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然后乘坐公司安排的货车前往工作地点。三轮车停好后就不动了。邹某到停车场时,径直走向涉案电动三轮车,将随身物品放入车内,喝水后用手触碰车辆把手,侧身上车时突然加速,导致邹某受伤死亡。从视频反映的整个过程可以看出,邹年龄较大,其行为的目的应该是在三轮车上休息,并没有试图驾驶的意思。
关于涉事电动三轮车突然加速一事,该三轮车于当日上午停在停车位,未再移动,说明车辆已停止行驶。事发时车钥匙也被拔了出来。从邹上车的动作来看,很可能触碰到了车辆的加速把手。鉴定报告中提到,车辆前导体接头裸露,无绝缘套管,相邻导体接头容易短路,会导致车辆电源被接通。可以看到,涉案电动三轮车的电线接头短路,导致车辆电源被接通,邹某触碰车辆加速手柄,导致车辆突然加速的可能性较大。
关于陈某和某工程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陈某正常驾驶涉案电动三轮车。开到停车场后,他将车辆停在停车位,拔出车辆钥匙,离开现场上班。陈某已确保三轮车正常停止行驶,并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其次,没有证据表明陈某清楚地知道车辆连接器短路,电源持续接通。停放的车辆后,无法预见车辆电源会被接通,更无法预见邹在车辆上休息时试图触碰油门手柄。很难确定陈某是疏忽还是过于自信,他也无意追究损害。第三,该事故主要是由于邹试图上车休息造成的,的停车行为不足以导致该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