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横跨辽宁、吉林、河北三省的辽金、元代古遗址盗掘案近日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以姚为首的团伙5名成员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其中2人构成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缓刑不等,各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姚、毛家日、沈少东与吉林省榆树市的马事先合谋,以寻找古遗址、“探宝”等方式赚钱,跨省作案。2019年5月3日、4日夜,姚、毛家日、马先后在吉林省梨树县某田地盗窃古钱币,共计800余公斤,后卖给榆树市个体业主,赃款24万余元。
2019年7月1日,姚、毛佳日、沈少东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一处田地内盗走出土瓷器8件。随后,4人连夜驱车返回阜新,姚之子姚前往阜新高速观察会合,负责倒卖文物。在此之前,李红文和毛家日还抢劫了大连市普兰店区的古钱币窖藏遗址。
来源: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