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酒水分类 > 洋酒

九粮液的广告,九粮滨河酒价目表

酒易淘 洋酒 2022-08-15 20:38:47

品牌名称:酱香白酒加盟 所属行业:酒水 > 白酒

基本投资:10~50万元 投资热度:

加盟意向:1634 门店数量:534家

索要资料 查看详情

  

     

  

  阅读延伸   

  

  最高院维持“滨河九粮液”注册,九粮工艺获认可   

  

  《中国史稿》认为至少5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是粮食酿酒的“萌芽”时期。此后,用各种谷物酿造白酒的技术不断被尝试和改进,成为悠久的酒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粮型的不同选择,企业酿造五粮液、定军山三粮液、滨河九粮液等白酒。五粮液作为粮食酿造的龙头企业,认为“数字粮液”的商标形式均构成对其商标权的侵犯,因此先后对多个“数字粮液”提出挑战,“滨河九粮液”位列其中。   

  

  2017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滨河九粮液行政确认案作出裁定。法院认定,滨河九粮液和五粮液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不构成近似商标,其共同使用不会导致混淆和误认。裁定确认滨河集团可以注册使用“滨河九粮液”。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滨河九粮液”等标识与“五粮液”民事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滨河集团不能单独或显著使用“九粮液”字样。   

  

  至此,滨河集团与五粮液公司长达十余年的商标纠纷告一段落。   

  

     

  

  滨河集团商标   

  

  引发十余年争夺战的“滨河九粮液”   

  

  1984年,位于祁连山脚下、红水河畔的滨河集团重组成立。1995年被评为“中华老字号”,2008年滨河同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4年,滨河集团确立了“九粮九轮制备技术”项目。1996年,基于该技术的“滨河九粮液”产品首次展出,荣获第八届中国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金奖。此后,滨河集团于2002年申请了“滨河九粮液”商标并获得注册。五粮液公司对滨河集团2007年申请的“滨河九粮液”商标之一提出异议,直至再审。   

  

     

  

     

  

  滨河集团已获得两个注册商标,权利稳定。   

  

  此外,五粮液公司于2013年对上诉人使用“滨河九粮液”提起侵权诉讼,两案共赔偿1.3亿。此后,2019年5月28日,最高法院判决滨河九粮液商标在2012年之前显著使用,五粮液提出的天价赔偿仅占索赔额的7%,赔偿金额900万元。   

  

  把选择品牌的权利交给市场   

  

  市场主体的品牌之争并不一定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消费者会根据产品的质量来选择品牌,优胜劣汰就会实现。而品牌质量意味着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这是消费者搜索的基础。因此,建立一个知名品牌并不容易。因此,在商标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司法机关也一致认为,对于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并形成相关公众群体的争议商标,应当尊重相关公众已客观区分相关商业商标的市场现实,注意维护已形成的稳定的市场秩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滨河九粮液行政确认纠纷案中也适用了该原则。本案中,北京市高院审查了滨河集团提交的数千页证据,最终认定滨河集团在白酒产品上的商标驰名,其在滨河九粮液商标上的使用不仅仅是装饰性的,而且滨河集团在1996年就开始使用滨河九粮液商标,并取得了一定的程度。此外,滨河集团以“滨河九粮液”为商标的产品在全国糖酒会上展示交易,使用区域不限于甘肃省。在此前提下,北京高院的观点和结论是,“滨河九粮液”和“五粮液”商标联合使用不会引起混淆和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五粮液公司不服该结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法院的观点和结论与北京高院一致,并在裁决书中指出“九粮”一词源于滨河集团自主研发的“九粮九轮酿造技术”。滨河集团已将此酿造技术作为“九粒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的标准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结论充分考虑了市场上品牌的反馈。在商标行政确认纠纷中,行政或司法机关作为权威机构,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消费者在市场竞争中对品牌和产品的评价,得出是否授权的结论,而不是帮助一家或几家企业形成垄断地位。这个结论更加客观公正。因此,该案被最高法院评为2017年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划定权利范围,九五之争可休矣   

  

  基于竞争规则而存在的市场实体应该始终关注产品质量。滨河   

集团秉承品质至上,潜心钻研酿酒技艺,几十年来围绕“滨河”主商标,推出了滨河液、滨河佳酿、滨河特液、滨河特曲、滨河粮液、滨河九粮液等百余款各有特点的“滨河”系列产品。为做区分,在某些场合被简称为“佳酿、特液”等名称。这种使用习惯触发了滨河集团与五粮液的侵权纠纷。

  

近日,最高院对双方的侵权纠纷也做出最终裁决,要求滨河集团不单独或突出使用“九粮液”等文字,滨河集团本无意引起争端,也尊重法院的判决,却不能认同对该结果做曲意或扩张的解释,更不认为选择数种粮食酿造白酒的创意及工艺能够被垄断。定军山三粮液商标的存续,以及目前最高院的裁决,均表明“公平与平衡”是司法机关定纷止争所遵循的关键所在。最高院通过行政及民事两项裁决,划定了各自的权利范围,确定滨河集团享有“滨河九粮液”的商标权,同时要求其依法使用。这样的结论既通过平衡各方利益的方式肯定了各方对己方品牌的贡献,也要求各方遵循诚信经营的本质,凸显公平公正。

  

滨河集团无心恋战,即使在2017年6月最高院确认其享有“滨河九粮液”商标权,且将该案件评选为当年50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时,亦未做不必要之渲染,反而是致力于产品的研发。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系列新品的宣传方案,并在近两年成功推出数款新品、落成生态产业园区、开展九粮文化艺术节等等。

  

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个是与非的争论,而是一场商业争夺,双方都是知名的酒企,都基于中国的酒文化而萌生创意,最高院的裁决也积极肯定了各方品牌的知名度。而我们所了解的滨河集团,更是确信品牌和品质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信息,它们应该在竞争中产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才真实可靠。企业的自信也应该建立在这种竞争之中,而无需过度渲染。最高院已划定各自权利范围,九五之争至此应休,用心经营方是打造品牌之长久之道。

  

(供稿: 王华 北京派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编辑丨蒋学英

免费咨询
免费获取加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