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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被踢出保健品圈子,说明相关机构在中药疗效的判定上终于开始走向现代,倾向于用科学实验来检验中药的实际疗效。
冬虫夏草一直被视为保健珍品和推崇之品。每年的四五月份是采摘和销售新鲜冬虫夏草的旺季。然而,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在2016年2月4日发布《关于停止在保健食品中使用虫草的试点工作的通知》后,于2018年3月8日再次在官网发布通知,两次将虫草踢出保健品圈。
以前一些新鲜的冬虫夏草价格可以达到每公斤十几万元,干冬虫夏草价格高得惊人。现在,在CFDA实事求是的科学管理面前,冬虫夏草的神话正在破灭。
CFDA剥夺冬虫夏草保健品地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被检测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和纯粉片中,重金属砷含量为4.4-9.9mg/kg,严重超标(超标4-10倍);第二,目前关于冬虫夏草保健功能的科研成果大多是国内机构所做,研究水平基本处于“成分鉴定”的水平。没有高质量的研究可以证明冬虫夏草对人体健康有特殊作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冬虫夏草没有药用价值。因为它仍然有药用价值,CFDA把它踢出了保健品的圈子,但保留了它的药材身份。
基于科学证据,CFDA将虫草踢出保健品圈子并不容易,因为神农尝百草、药食同源的思想在中国人的脑海里已经萦绕了几代人。中药大多被公认具有保健强身的作用,这也限制了现代实验科学的接受度。
目前中药的功效,包括中药保健品的功效,都是基于古籍的记载,而不是现代科学的实验证明。此前,CFDA的《中药管理与临床疗效判定》也提出,从古代经典方剂中提取中药复方制剂,无需提供人体临床试验证据。毕竟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中药复方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经历了人体试验,疗效确切。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解释似乎是合理的,因为古籍中的中药复方在临床上早已经过了人体试验,即在治疗疾病中直接由患者进行试验。然而,在现代医学的今天,仍然缺乏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和确切的统计数据。
据《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关于冬虫夏草的古籍还真不少。冬虫夏草最早发现于公元8世纪《月王药诊》年,意思是可以“治肺病”。两宋时期,汉人将冬虫夏草称为“雪蚕”(北宋《嘉祐杂志》年首次记载)和“冰蛆”(南宋《癸辛杂识》年首次记载)。明朝中期,李时珍以33,360,010-30,000元赏赐雪蚕,称其“性味甘寒,无毒”,能“解暑止渴”。
如果以古籍的记载来衡量,冬虫夏草似乎有药用功效,但作为保健品却没有功效的记载。而《本草纲目卷三十九》是对中药复方制剂“符合古籍记载的可不提供临床试验结果和数据”的要求,其他单味中药未提及。
因此,CFDA强调冬虫夏草必须提供对人体健康有特殊功效的证据,这表明CFDA在中药疗效方面,无论是治疗还是保健,终于开始走向现代,并倾向于用科学实验来检验中药的实际效果。这对于中医的发展无疑是一件好事。从公众的角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