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歌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酒驾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桌酒友未劝酒,对马某银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1月11日《法治日报》)
这起诉讼案的判决,让死者的同桌松了一口气,也对公众起到了提醒作用。参加聚会和宴会时,最好不要劝酒,否则可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这几年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因为有人在酒桌上劝对方喝了一杯酒,结果对方因为酒驾或者醉酒引发的其他安全事故受伤甚至死亡。由此,饮酒者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饭桌上喝酒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
针对劝酒行为,全国多个地方和部门近日发出了“文明聚餐、适度自愿饮酒”的倡议。这一举措是及时和必要的。再过20天就是春节了。节日期间会有各种聚餐、聚会,推杯换盏的机会也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克制自己,适度饮酒,还要记住在酒桌上不要劝别人喝酒。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与之相对应的“酒桌文化”也源远流长。作为“酒桌文化”的一部分,“酒劝文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酒桌上的“劝酒文化”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和批评,尤其是那些带有强制劝酒性质的行为,越来越多的人对其说“不”。
过量饮酒不仅有害健康,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而且一旦饮酒者发生意外,往往很难让饮酒者置身事外。如果说劝酒在过去是酒桌上的“潜规则”,那么现在,应该是酒桌上大力提倡适量饮酒、不劝酒的“明规则”。
为了倡导适度饮酒,远离酒桌,需要个人有更多的自律和法律意识,不劝酒,不强迫他人喝酒。同时,宾馆、饭店应妥善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大堂或包间张贴告示,提醒大家适度饮酒。服务员也要善意提醒,看到明显喝醉的人,询问是否需要帮助或叫救护车等。这些都可以减少劝酒的不文明行为或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田歌)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