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德明和朗瑟斯顿之间,有一条绵延数英里的公路,两旁是沼泽和山丘。在离博德明12英里的路边,有一家烟囱高耸的酒店。附近没有其他房屋,只有荒凉的沼泽和形状各异的山丘与之呼应。
这家名为“牙买加”的酒店虽然孤零零地矗立在荒野中,但即使开门迎客,也无法吸引到片刻寻求庇护的旅客。长途客车和邮车匆匆而过,只留下一片飞扬的尘土,像与世隔绝的不合群的孩子,又像徘徊在社会边缘的奇人。如果你回到时间的反方向,牙买加酒店曾经繁华一时。从此,路过的赶车人都停下来休息,吃点点心,喝点酒,让马儿吃饱。作为对其风尘仆仆的回报,住在这里的人让酒店热闹起来,充满了笑声。
孤独与往日的烟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往日和谐友好的气氛已经被血腥的犯罪所取代。就因为酒店换了主人,用大地主basat的话说,Josmerlin用流氓手段买下了牙买加酒店。
乔笑脸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亡命之徒,而酒店是生意的中转站。就像酒店老板一样,有违法的性质。正派的旅行者不仅关心乔斯,还会避开他的酒店。这就是牙买加酒店冷清不开门的原因。
但也不是完全忽略。很多周六晚上,婚礼,牙买加酒店的酒吧,烛光摇曳,挤满了人。歌声和笑声一路传到荒无人烟的地方。
人以群分这个暴徒是乔斯的同伙,乔斯是这个团伙的头目。
一切都会过去。正当生意即将结束,乔斯所谓的“男人的游戏”即将结束时,侄女玛丽来了。
十七年前,玛丽的父亲去世了。虽然不乏追求者,但她母亲并没有再婚,而是身先士卒,像丈夫一样打理农场,不知疲倦地谋生。十七年后,寡妇终于崩溃,失去了活下去的意志,在绝望的情绪中死去。玛丽变卖家产,遵从母亲的遗嘱,去月经,忍耐。
那天,风刮得很大,雨下得反复,预示着玛丽即将到来的苦涩命运,未来充满了未知。
小说《牙买加旅馆》是一个冒险故事,为正义而冒险,为爱情而碰运气。在这次冒险中,我总结了两个关键词。
乔斯,一个身材魁梧,脾气暴躁的人,一有事情就打架,还大声嚷嚷。我老婆已经学会了,但是即使遭受家暴,她还是爱他,她的影子离不开他。
当我第一次见到乔斯叔叔时,她身高是她的两倍,力气是她的八倍,玛丽并不是没有恐惧。她的手在黑暗中颤抖,但滔滔不绝的语言让她说,如果他再动佩兴月经一根毫毛,就别怪她叫警长来和他算账。这一举动让乔斯大吃一惊,也让他深深地感受到,他的房客是一只咬人的猫,不像她胆小的月经。
玛丽住在牙买加酒店,随着时间的推移,乔斯的故事尽收眼底,她最初的恐惧转变为仇恨和厌恶。
玛丽到达牙买加饭店后的第一个星期六晚上,酒吧一扫先前的寂静。作为一名酒吧女招待,她看到了这非常热闹的一幕:流浪汉和偷猎者聚集在一起,他们有的在一起大笑,有的趴着喝醉了,空气中弥漫着烟雾、酒精和人们散发出来的难闻气体,几乎令人窒息。这些人浑然不觉。小贩哈利的污歌不时把噪音推到极致,尖叫个不停,声音最大的是他们的老板,客栈老板乔斯。
这种狂欢不是空穴来风,像农民庆祝丰收,而是为丰收欢呼。
宴会散了,几辆运货马车来到院子里。刚才还满身酒气的醉鬼一下子清醒过来,赶紧换成搬运工,大包小包地往上搬。有的堆在钉着木条的房子里,有的上了空车,有的进了口袋。
分发完毕,一群人随马车离开,酒店再次陷入寂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这是何塞的事,男人的游戏。如果仅仅理解为走私,是片面的。除了白兰地和烟草,失事船只上还有血迹斑斑的货物和从死者身上找到的财物。没错,乔斯是抢劫失事船只的强盗,也是沉船团伙的成员。
乔斯嗜酒如命,酒后说出真相,让玛丽听到了血淋淋的往事:他既是走私犯,又是夜行出没的野兽,毫无人性。
玛丽和乔斯代表善与恶,但后者太强了。玛丽很虚弱,也需要类似的支持,弗朗西斯大卫给了她希望。
弗朗西斯是南Attl的教区牧师。作为神的仆人,他得到了祝福,也赢得了别人的信任,至少是马利亚。
玛丽跟着乔斯,在沼泽地里迷路了。她左右为难,遇到了弗朗西斯大卫。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他眼中的温柔,平静温柔的话语,由内而外的涵养,教区牧师的身份,让玛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了他,和他一起去了他家。
当他问她为什么迷路时,她只是
不由自主地把身世、在牙买加旅馆经受的苦闷压抑和乔斯的罪行一股脑和盘托出。那天晚上,他了解了她的一生,她对他却知之甚少。总之,每一次见面,玛丽就像个诚实的孩童,所思所想一一透露给他,并就如何应付乔斯向他讨教,他为她出谋划策,给出适当的建议。
对玛丽来说,奥特尔南教区牧师的家是休憩的港湾,牧师温和的话语意味着安全。她信任他,即使客厅里没有任何宗教相关的书籍,她也觉得没什么不妥;即使他的白头发、白眼睛与不寻常的举止给人以奇怪的感觉,她也觉得无碍,虽不无疑虑,但是这种念头刚一闪过,就觉得自己狭隘了,毕竟他是同类,是基督徒。
然而她被骗了。他嘴上说敬重生活在沼泽周围的人,实则仇视,仇视所有人,仇视这个时代;除了牧师,他还有一重身份――乔斯的上司,乔斯只是名义上的头目;他是那个星期六晚上躲在空客房里的人,当乔斯及同伙饮酒作乐继而在院子里忙个不停的时候,他在暗中目睹了这一切;他也是杀害乔斯和佩兴丝姨妈的凶手。
玛丽对此一无所知,天真地以为他是好人,唯有当他亲自承认,亲自摘下虚伪的面具,她才看清真相,信任的线一瞬间断了。
原来弗朗西斯戴维就是那个算命的吉卜赛女人所谓“邪恶的陌生人”。
这样熟悉,又那样陌生,玛丽的信任算是错付了。
对于杰姆,玛丽就不那么轻易信任了,他是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存在。
首先,杰姆是乔斯的弟弟,相似的长相透出残忍。况且,梅林家族祖孙三代作恶多端,祖父偷盗,父亲杀人,乔斯亦不正派,杰姆又能好到哪里去。
杰姆说起父亲暴打母亲,祖母爱得死心塌地、祖父心里却另有他人时那漠不关心全无羞耻之意的神态让玛丽觉得他很是冷血,毕竟他流淌着梅林家族的血液,同家族其他人没有两样。
这是玛丽对杰姆最初的印象。往后的接触中尽管杰姆以诚相待,玛丽还是怀有戒心,疑虑重重,只因他是乔斯的弟弟,体内有着相同的血液。
比如,当杰姆问她对牙买加旅馆了解多少,她怀疑是乔斯怂恿他来套她的话,就避开正面回答,拿无足轻重的话语搪塞过去。
又如,当杰姆说他知道她住在哪个房间,因为牙买加旅馆的房间从没额外敞开过,那天他在院里却看见门廊上方的窗户大开,窗帘一角随风飘摇。理由倒是说得通,只是不让玛丽信服,反而怀疑杰姆就是那个星期六晚上躲在空客房里的人,空客房和她的房间只一墙之隔,她穿衣溜出房间的动静躲在隔壁的人不难听到。
再如,杰姆说乔斯的生意不只是走私那么简单,还可能牵涉其他,事关生死。这让玛丽想起星期六晚上那个生死未卜的陌生人提到的谋杀,他不愿掺和进去而遭到乔斯威胁,就怀疑杰姆和乔斯在同一条贼船上,虽然兄弟俩不睦,但不妨碍搭伙干活儿,两人是利益共同体,一条绳上的蚂蚱。
因而,当那个算命的吉卜赛女人说杰姆手上暂时没有鲜血,但是日后会杀一个人,玛丽将信将疑,拿捏不准真假。
事实上,杰姆充其量是个盗马贼,偶尔也走私烟草,但如他所说,从未杀过人,却被玛丽硬生生推到法律的对立面,视为沉船帮的一员,先入为主了。
玛丽受外界因素干扰,相信自己看得到的,以至该信任的却怀疑,不该信任的则言听计从,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告诉我们,不要轻易被表面现象迷惑,映入眼帘的不一定是真实的。
向前看玛丽生在赫尔福德,长在赫尔福德,赫尔福德有她熟知、喜爱的一切,无论是怡人的气候,美丽的田野,还是安宁充实的生活。
母亲的离世打破了常规,扰乱了既有的安宁,改变了玛丽的命运。从赫尔福德到牙买加旅馆,不啻自天堂坠入地狱。玛丽为正义而战,也为拯救佩兴丝姨妈和自己而战,从而重获安宁,返回赫尔福德,过正常人的生活。
当弗朗西斯戴维被杰姆枪杀,牙买加旅馆再无血腥罪恶,玛丽确是日日盼着回到南方,回到赫尔福德,重拾活计,像男人一样干活儿,拥有自己的农场。
就在她徘徊在山丘之间思乡心切时,杰姆驾车迎面而来,车上是所有的家当。他要离开出生之地,开始流浪,与玛丽念念不忘的南方背道而驰。
尽管玛丽对杰姆有所怀疑,还是不由自主爱上了他,成见无法左右天性所向。玛丽不懂浪漫,不知恋爱滋味,可是她是女人,杰姆是男人,这就够了。
时间证明了杰姆的清白,也证实了玛丽爱的冒险是值得的,问心无愧的。曾经占据玛丽脑海的不结婚、不需要男人的誓言在遇见杰姆之后统统烟消云散。
因而,杰姆与她道别时,她犹豫了片刻,就登上他的马车,与他一道踏上流浪之旅,此前渴望的安宁就这样抛在脑后。
玛丽曾为佩兴丝姨妈影子一样缠着乔斯、盲目维护乔斯而迷惑不解,以为姨妈目光短浅,愚不可及。可是到最后,她自动切断重返赫尔福德寻求安宁的念头,跟随杰姆四处流浪,不也像极了她的姨妈?
爱情会使人丧失理智,如影随形源于爱情的魅力。正是爱情的魅力让玛丽快马加鞭开启新的征程,再没回头。
一切都会过去,不管好的坏的,就让好的留在心底,坏的随风而去,勇敢告别过去,然后向前看。
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