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近期省局组织抽检饼干、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等9类食品589批次,合格样品57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果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葡萄酒7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8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6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58批次饮料、24批次肉制品、66批次调味品、11批次保健食品、10批次饼干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天门鄂商平价渔薪店销售的标称武汉伊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杂粮糖(生产日期/批号:2017年12月2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为0.88g/100g,标准要求0.25g/100g。武汉市局核实该产品为假冒。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
金荞麦酒(蓝瓷)(生产日期/批号:2017年4月30日)、金荞麦酒(鸿运)(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3月28日)、金荞麦酒(蓝韵)(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4月28日)初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武汉吴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汉江路店销售的由襄阳市竹爹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杨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翔宇杨二手工包子(五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4月03日),检出大肠菌群为20CFU/g、20CFU/g、62CFU/g、160CFU/g、15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堰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擂鼓台购物广场销售云阳区森海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能鑫无公害土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5月14日)。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为197g/kg,标准要求是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所。
湖北襄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襄阳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2-01)、米襄阳生姜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1-20)、米襄阳黄酒(原罐)(生产日期/批号:2018-01-20),糖精钠(糖精)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洪湖野生莲藕(麻辣)(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5月10日)、洪湖野生莲藕(麻辣)(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5月15日)、莫里苏牛肚(麻辣)(生产日期/批号:2018年5月15日)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
三、处理情况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十堰、襄阳、荆州、咸宁、天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下架、召回,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查处,查明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