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传真和传阅会签方式召开。经过会签和投票,所有17名董事都同意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公司法》、《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审议
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常建伟总经理提名并任命杨翔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未发现受聘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聘任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
2.被聘用人员的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是同意的。
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宣布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有限公司。
东辉
2018年9月28日
附: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
杨翔:男,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2005年加入雪花啤酒。历任钱江啤酒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华润雪花啤酒销售公司销售发展部经理兼总经理助理、华润雪花啤酒浙江区域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兼杭州/餐饮销售大区总经理、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夜场副总经理(主持),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总经理、销售部电商业务总监、销售部大客户业务总监、销售部终端推广总监、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兼夜市拓展部总经理、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国际业务部总监现任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