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蔚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山西阳泉金粉智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粉智行商贸)销售假冒“汾酒”的行为。
3个月前,根据山西杏花村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举报,山西省蔚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金粉智行销售假冒“白酒”、“杏花村”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查,金粉智航商贸有限公司去年在蔚县乐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了10件20年的黑酒坛。每支售价1595元,10年45度老白酒3支。每件售价660元,总价值17930元。经“汾酒”商标所有人鉴定,上述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未售出的侵权“汾酒”18瓶,并对其处以26000元罚款。
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或者申辩,但拒绝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