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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事件,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黔酒汇 葡萄酒 2022-10-16 22:45:47

品牌名称:酱香白酒加盟 所属行业:酒水 > 白酒

基本投资:05~50万元 投资热度:

加盟意向:163400 门店数量:53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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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湖南长沙张女士通过个人短视频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内容为:2020年12月21日,我发布了一段猫舔光脚趾头的视频,配以“你可以品味436年的历史,国窖1573”的广告语和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后来泸州老窖有限公司以侵权为由将自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该视频明显贬损、侮辱了泸州老窖有限公司产品的名誉,侵权行为成立,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我在此声明,我完全遵守法院的判决,并真诚地向泸州老窖有限公司道歉,因为我的过错损害了泸州老窖有限公司产品的声誉。同时,我会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此事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网友对此事看法不一。有网友认为“国窖格局太小,不敢说”、“有点怕,但忍不住评论,会不会被起诉”、“公司说的对,但是挺无语的”。张女士只是玩笑,泸州老窖有限公司起诉太真实;有网友认为,在网络虚拟空间上的言论也应该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泸州老窖有限公司的行为就是在网络上“教”这些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无偿使用作品,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合理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将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4条互联网用户、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在此次事件中,张女士表示,短视频平台上有很多这样的视频,她只是想增加视频的搞笑性。绝对没有恶意中伤的想法。而张女士的视频却把“浓香”和“臭脚”放在了一起,并配以浓香型白酒的广告词“可以品味历史……”。这种行为确实有损害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形象的可能,并将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带来负面影响。泸州老窖有限公司的合理维权行为不存在过错。   

  

  另外,短视频平台确实有很多类似张女士行为的视频。这些视频的背景音乐一部分来自平台,另一部分由主视频剪辑。现在,张女士的行为已经被法院认定为侵权,短视频平台应该对相关视频进行审查。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某用户利用平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被侵权方发出限期删除侵权视频的通知,拒不删除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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