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太原市酒类行业协会、汾酒集团市场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太原市酒类市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围绕中消协提出的“共同促进消费公平”主题,着眼于消费者对高品质、高品质酒类食品的新需求,以标签检查为切入点,以进货查验、销售票据查验为手段,以白酒新标准宣传为基础,严查酒类“三无”等标签不规范行为、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行为、销售“金箔酒”行为。
在个别超市的货架上,检查人员发现了地址标注不实、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在对不合格产品的进一步检查中,还发现进货检验记录制度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经营者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以便实施下一步的后续整改,并依法责令经营者先行下架、限期整改,确保其经营的酒类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良好。
采访中还了解到,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更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酒类经营者不得购销金银箔酒和其他含有金银箔粉的酒类。
在为期三天的专项执法期间,执法人员和行业协会领导还对即将实施的《白酒工业术语》和《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重点讲解和深入解读,引导广大经营者主动对标,客观宣传,让消费者通过标签做出理性消费选择。泰泉传媒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