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34股票简称:万泽股票公告编号: 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未否决任何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历届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在线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9336025,9:30-11336030,1: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15:00。
2.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欢庆大厦8楼会议室
3.会议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黄贞光先生。
6.出席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262,014,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36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49,640,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327%;
网络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112,373,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034%。
少数股东出席情况:
5名中小股东以现场和网络方式投票,代表股份6,814,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6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
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本次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审核通过。
总投票状态:
同意261,905,84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87%;反对10.8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少数股东投票总数:
同意6,706,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23%;反对10.82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审核通过。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审核通过。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审核通过。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94,96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今年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获审核通过。
总投票状态:
同意261,983,24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2%;反对3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少数股东投票总数:
同意6,783,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80%;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审核通过。
7.《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审核通过。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与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合作开展融资业务。融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用
同意261,905,84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87%;反对3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8%;弃权77,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95%。
少数股东投票总数:
同意6,706,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23%;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0%;弃权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8%。
8.《关于确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已审核通过。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与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合作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或其子公司将予以公开。
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不超过53亿元,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间进行调剂,相关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640,54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81.9195%;反对47,373,4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8.08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律师、李紫竹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30日